1. 把握药物使用准则 科学、合理施用药物是控制疾病、保障产品质量的关键之一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严禁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、批准文号、产品执行标准的渔药。严格执行《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》,掌握渔药的使用原则。
2.注意药物对鱼类的敏感性例如:虾蟹类对菊酯类、有机磷、氨基酸甲酯类等药物敏感,鳜鱼、鲈鱼、鲶科鱼类对敌百虫、硝酸亚汞等药物敏感。
3.注意鱼类的抗药性 在鱼病防治中,要经常交替使用药物,以切断病原体抗药性种群的形成。
4.注意药物之间的对抗和协同作用 在同时施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时,由于药物的化学组成不同,可能出现呈协同作用(表现为药效增加)或呈对抗作用(表现为药效降低或抵消)。因此施药时应注意勿将可能发生以上两种作用的药物混合使用,以达到治疗效果或防止药物中毒。例如在使用漂白粉消毒时不能与生石灰混合,因为漂白粉在强碱性水中会失去药效。
5.注意合理运用浸泡鱼类方法 用浸泡法防治鱼病时应注意:①药物不能与容器发生化学反应;②药物在容器内应搅拌均匀;③所使用的药物不宜对鱼类刺激性太强;④浸泡时间应根据水温、品种、体质状况等灵活掌握,一旦发现异常情况,应迅速放人清水中。
6.注意合理使用内服药物方法 ①把握剂量:用内服药物预防鱼病时,用量酌情减小,治疗时可适当增加。经常使用同一种内服药物易产生抗药性,因此在防治鱼病时应交替使用内服药。②合理使用:在用药饵投喂时,宜停食1—2天,然后按正常情况投饵,第一天内服药加倍用药,第2—5天按常量。③把握疗程:内服药药效较慢,一般至少投喂一个疗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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